鄭曼青先生撰/
四、關於用之原理
提要:
意義 ─ 太極拳原尚體育,至於用乃不得已矣。
特點 ─
甲、不尚勇力。
乙、全尚意識,用意不用力。
原則 ─
甲、舉動,周身俱要輕靈。
乙、一羽不能加,蠅蟲不能落。
丙、捨己從人,得機得勢,牽動四兩撥千斤。不與敵抗,亦不之受,乃從其勢,順其力而送之,未有不顛而跌出矣。
著手 ─
甲、欲使腳心貼於地面,而氣有根也。
乙、下功夫於地,而入於地。
丙、長功夫,亦即由地而腳上長。
丁、落地生根,務使全身鬆淨,使全身之力歸於腳,則全身已無力,而後勁由腳生,是謂有根是為本也。
戊、一本一根,虛實分清。
己、推手。
子、「黏」有黏起之意。
丑、「連」有不任其落下。
寅、「貼」包括進退左右而言之意。「不丟」不得任其放棄而走。「不頂」不得抵抗其進攻之勁。
卯、「隨」有綜合相互連繫之意。磨盪相推,周而復始,若行與影之不離,聲與音之相答。
懂勁:「初步」彼微動,已先動,後之以發,先之以至。「漸進」試勁、真偽、大小、長短、剛柔、內外。「極致」人以冷拳於背後襲擊而其筋膜不待意識之警戒,而能自衛、制人或反擊走化者。
勁與力之分:勁有根,勁柔如藤,勁活,(有意識)勁由於筋,以勁擊人者,百骸鬆靈,萬筋舒展,猶籐擊人者,因秘傳勁由於筋,且與運氣有直接之助。力則無根。力剛若木,力死。(無意識)力由於骨,以力擊人,必百駭一貫,萬筋緊張,猶拳捧擊人者。
太極拳之於用,全在意識,所謂要「得機得勢」及「牽動四兩撥千斤」等,皆在用意而不用力。「蓋拳之用,原尚勇力,而加以有術」。若無勇無力,雖有術不能用也,但太極拳適與此意相反,惟勇與力,而要徹底廢棄之,所謂「一舉動周身俱要輕靈」,甚之謂「一羽不能加,蠅蟲不能落」。尤於不用力而鬆淨外,又誡之曰:「舍己從人」。舍己從人居然移作禦侮應用之法,可謂奇矣。譬如人以猛力擊我時,焉得舍己而反從人?此誠難以取信,然其以猛力擊我者,非獨不還擊,且不與抗,亦不之受,乃從其勢,順其力而送之,未有不顛撲而跌出矣,是謂「得機」,祇以四兩之力牽之動,雖重若千斤,撥之必自倒,即由舍己從人之法而得之,非真以四兩而能撥倒千斤也。吾故曰:「太極拳原尚體育,至於致用不得已也。猶聖人之於兵,不得已而用之,其意正同」。
然全身不用力便鬆開,則靈活矣。交手時使對方不得摸到,或觸著其重心之所在,是以不易被人拉倒或推翻,此僅言其表,未及其本,拳論所謂「其根在腳,發於腿,主宰於腰,行於手指」。由此可以窮其本矣。其根在腳者,氣行乎腳心湧泉穴,故欲使腳心貼於地而氣有根也。發於腳者,用彈力發勁,即所謂「發勁如發箭」也。「主宰於腰者,腰猶弓弦也,王陽明所謂「柔腰百折若無骨」若無骨者,能決定其方向之遠近高低左右也。發箭必使中的者,方向為要,弓弦可得而主宰之。行乎手指者,行,達也。手指,猶箭簇也,即謂達乎手指而已,此即言其「用」之根本在乎腳也。武術家所謂「下功夫」,功夫即下於腳而入於地,猶下種子也,又所謂「長功夫」,功夫亦即由地而腳上長,亦猶樹木然,由此「可知全身鬆淨,其根在腳」,是為「本」也。果能全身放鬆,其根在腳,即是「內功拳」。所謂風吹荷葉與玩具所謂不倒翁也。
然用之之時,其根屬於一腳,即猶木之一本一根,倘兩腳踏實,便為雙重,雙重則滯,是所大忌,然木之有根能入地,人焉能腳落地而生根,其事決無,其根則有,地心之有吸引力,人所共知,吾始將全身力付之於地,久之覺吾之氣力已能入地數分,或及寸及尺,與地心吸力似發生有磁鐵之作用,是之謂落地生根,良有以也。腳如能生根,則全身之力已歸於腳明矣。全身之力歸於腳,則全身已無力,而後勁由腳生,是謂有根,力則無根,勁柔猶籐,力剛若木,勁活而力死,故秘傳所謂勁由於筋,力由於骨,故以力擊人者,必百骸一貫,萬筋緊張,猶舉棒擊人也。若以勁擊人者不同,百骸靈,萬筋舒展,猶以籐擊人者也。「勁由於筋,與運氣有直接之助」,愈於力遠矣,惟初學者對於勁與力之辨別殊不易,故必從推手始,推手之法,參看圖解,茲舉其言之。兩人交手,以黏連貼隨四字之用意行之。「黏者有黏起之意,連者不任其落下」,此二字包括上下而言。貼隨者乃包括進退左右而言,意與上同,故誡之曰「不丟不頂」,「不丟者,不得任其放棄而走,不頂者,不得抵抗其進攻之勁」,摩盪相推,周而復始,若形與影之不離,聲與音之相答,久之則能聽其勁之行動往來,走化提放,俱能了然,可以謂之入門矣。則亦漸悟入懂勁,能懂勁則可以登堂矣。
懂勁最難言,姑述其概,拳論所謂「彼微動,已先動」,此即兵家後之以發,先之以至之意。後之以發者,即懂勁之將襲我,而我雖後之發,卻先到矣,此即懂勁之初基,然勁之不同約有六:有真偽、有虛實、有大小、有長短有剛柔,有內外之別,非細辨之不能得,此亦懂勁之漸進也,然不出乎由觸覺而得,若不待觸覺,於不知不覺時,人以冷拳背後襲擊,而其筋膜肌肉不待意識之警戒,且能自衛,自有以制人,或反擊,或走化者,此為懂勁之極致,然非數言可了,待參玩拙著十三篇,自能瞭然太極拳致用之道,如此而已。然皆由力學而得,非有關於先天之本能,有力打無力,手快制慢者,不得與吾拳同日而語也。
….接續下篇。
連載於 時中會訊第 2,3,4 期